關閉→
當前位置:秒知屋>經驗>訴訟時效中止的原因有哪些

訴訟時效中止的原因有哪些

秒知屋 人氣:1.67W

訴訟時效中止的原因有哪些

訴訟時效中止的原因有:(1)不可抗力:如自然災害、軍事行動等;(2)其他障礙:①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,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、喪失民事行爲能力、喪失代理權;②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;③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;④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。

【法律依據】

《民法總則》第一百九十四條: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,因下列障礙,不能行使請求權的,訴訟時效中止:(一)不可抗力;(二)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,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、喪失民事行爲能力、喪失代理權;(三)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;(四)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;(五)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。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,訴訟時效期間屆滿。

TAG標籤:#訴訟時效 #中止 #